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涉及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
记者5月6日从工业与信息化部获悉,由工业与信息化部组织起
时间: 2024-04-21 22:56:22 | 作者: 安博体育网站
一电瓶车停在小区楼下突然自燃,周围两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罪魁祸首居然是超标蓄电池!
4月11日晚18时40分许,长宁消防接警称,茅台路一小区内发生火情。所幸事发时刚好有居民经过,在起火后第一时间报警,消防到场后第一时间将火势完全扑灭。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但现场有2辆电瓶车被烧毁,另有部分电瓶车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发现该电瓶车当时未处于充电状态,起火原因是超标锂电池(60V)单体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
涉事车主李某在被民警找到后交代,其为了方便工作,故购买了配有超标锂电池的电瓶车,未曾料想到会造成如此难以处理的后果。目前,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被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针对近期发生的电瓶车引发火灾事故,长宁消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电瓶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网点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市场经营,消除源头隐患。
检查组深入各小区、商务楼宇等有较大电瓶车使用需求处所,全方面开展涉电瓶车隐患排查,从严整治电瓶车违规充电、堵占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将持续加大日常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高频次、全覆盖式针对性宣传,并通过演练等形式,督促管理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完善安全标识,确保消防设施完备,逐步提升大众安全意识。
消防提示:消防安全,事关人人。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并定期自查电瓶、线路等,察觉缺陷及时维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市民要通过规范的电瓶车充电设施进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经查,起火电瓶车为私自拼装而成并经多手倒卖,使用的电池为二手报废蓄电池。
新国标(GB 17761-2018)规定电瓶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但市面上改装后的超标蓄电池电压可达60-80v以上!而且这类超标蓄电池往往体积偏大、重量偏重。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易引起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格禁止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瓶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瓶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极易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