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失位霸占养老金 孤寡老人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 2024-06-09 17:28:32 |   作者: 安博体育平台app

  今年是杨老伯在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的第27年。年近七旬,又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正逐渐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可是,杨老伯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作为他唯一监护人的亲弟弟,不仅对他不闻不问,甚至把杨老伯的社保卡据为己有。

  从2016年起,杨老伯的所有治疗、生活费用,乃至因身体疾病外出就医的开销,都由上海精卫中心先行垫付。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万般无奈之下,一位律师偶然提议可以向检察院求助。

  刚接到精卫中心的电话时,检察官有些犹豫。“检察院的确有支持发起民事诉讼的职能,但本案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杨老伯从来就没做过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徐汇区检察院检察官浦亮说,在经过走访研判后,检察机关认为本案能支持起诉,但要分两步走,首先是为杨老伯做一次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然后要帮他找到一位合格的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情况下,有关个人、组织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考虑到本案中不履职的监护人是杨老伯唯一的亲人,新的监护人应该由杨老伯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

  于是,浦亮把电话打给了杨老伯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对方表示可承担这个职责,但不懂法律流程,希望得到检察院的指导。在检察官的帮助下,杨老伯去做了一次鉴定,结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去年12月13日,居委会向徐汇区法院提起第一场诉讼,即申请宣告杨老伯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2月21日,徐汇法院一审判决杨老伯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今年3月2日,居委会向徐汇法院提起第二场诉讼,即申请确定监护人的诉讼。徐汇检察院于同月6日发出支持起诉书,同时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同月20日,徐汇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指定居委会为杨老伯的监护人。

  得知判决结果后,上海精卫中心也松了一口气。副院长邵阳介绍,其实杨老伯早年有稳定工作,也按时缴纳了社保,他的社保卡里每月会定期打入养老金,加上残疾补贴,原本是可以覆盖他在精卫中心的住院和治疗费用。

  “从前病情稳定的时候,他还能自己离院去处理一下私人事务,费用也能及时缴纳。”邵阳说,2015年7月杨老伯突发疾病,出现高热、呕吐症状,同时精神状态也慢慢变得差,逐渐失去了自理能力。杨老伯的银行卡、社保卡都在他弟弟手中,精卫中心曾打电话、派人赴外地面谈,希望弟弟能来探望哥哥,再不济也可以用代为保管的社保卡等财产缴纳治疗费用。但这些期望都落空了。法院开庭时曾给弟弟送去传票,他也没有出现。

  在杨老伯变更监护人后,有关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居委会工作人员以监护人身份,替杨老伯重新办了上海老年卡,并更换了新的残疾卡,相关财产终于回到了杨老伯手中。

  “这是我们办理的第一起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失位案件,我们觉得,在变更监护人之后,还有一些举措可以做。”浦亮说,本案中,杨老伯正是因为监护人失位才陷入困境,对于新的监护人,也应该采取适当措施做监督。这时,检察官想到了公证处有一项职能叫提存公证。

  日前,徐汇区检察院联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公证处、居民委员会,专门就关于杨老伯支持起诉案相关财产权益保障问题,联合制定、签署了工作方案,在全市首创了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生活备用金提存机制。

  根据方案,居委会担任监护人之后,将杨老伯名下的大额资金交由徐汇公证处提存保管。由于杨老伯仍需住在精卫中心接受专业的治疗,为方便其生活,小额活期财产由精卫中心代为保管,可自行提取,但每个财务年度都要向作为监护人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资金使用报告。“我们大家都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确保杨老伯今后领到的每一笔退休金和补贴,都用在他自己身上。”

  此外,为守护更多像杨老伯一样处于危困的,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最佳办案效果,徐汇检察院还与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区民政局、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徐汇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记者 王闲乐)